【新疆】乌鲁木齐2017年工业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资金补助办法出台
结合乌鲁木齐工业燃煤锅炉使用现状,,,,,,,该市出台了相关燃煤锅炉拆改和政府资金补贴的标准和政策。。。。。。。该市全面推广天然气、地热、沼气、太阳能、电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(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)使用,,,,,,,按对全市范围工业企业燃煤锅(窑)炉实施清洁能源锅炉节能环保改造,,,,,,,大幅降低因燃煤造成的各类污染物排放。。。。。。。
1.工业燃煤小锅炉的热源设施建设,,,,,,,给予10万元/蒸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。。。。。。。
2.工业燃煤小锅(窑)炉带厂区内自采暖供热的二次管网建设费用,,,,,,,由企业自行承担。。。。。。。
3.租用城中村居民自建房的工业企业,,,,,,,其中燃煤设施手续齐全的单位的清洁能源改造费用由各区(县)自行筹措资金解决,,,,,,,土建、燃气、配电、附属设施等资金由改造单位自筹;燃煤设施无手续或不合法的由各区(县)自行组织拆除。。。。。。。
4.采用天然气锅炉,,,,,,,企业红线范围外的燃气管网设施的建设投资,,,,,,,由供气(水、电)单位与改造单位共同承担。。。。。。。
5.采用电采暖供能的锅(窑)炉,,,,,,,企业红线范围外的供电设施的建设投资,,,,,,,由供气(水、电)单位与改造单位共同承担。。。。。。。
6.采用轻质柴油锅炉,,,,,,,其辅助设施由改造单位自筹。。。。。。。
